治疗车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公告

2020-12-03
  
  我院拟对以下专业医疗器械面向社会进行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的原则,兹欢迎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授权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 医疗耗材采购项目

  内容(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三、企业及产品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1] 投标函:附投标产品注册证名称、型号、品牌及报价等基本信息(加盖投标人鲜章);

  [2] 生产/经营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 生产/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4]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5] 投标产品质量保证书(加盖投标人鲜章);

  [6] 产品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7] 所投产品周边地区医院供货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8] 所投产品内蒙古地区最低价承诺书(加盖投标人鲜章);

  投标产品资质证明文件

  [9]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10] 产品中文说明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及相关彩页资料;

  其他说明:

  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可不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带证件和资料(查看)

  1报名时间:2020127上午9点到10点。

  2报名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医学工程部。

  3、联系方式:0471-6357039,联系人:张艳芳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章)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0 年12月9日上午9点。 

  2、地点:内蒙古妇幼保健院行政科研楼1楼会议室。

  3、由医院评标小组现场对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审核。

  4、采购方式:根据产品质量及价格遴选、议价。在满足临床需求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若最低价产品不满足临床需求,最终中标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本产品所有投标企业报价的平均价格,若只有一家企业投标则进行集体议价)。

  六、投标须知

  1、投标人应准备两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请按照第二大项企业及产品资格要求用A4纸打印顺序胶装。 

  2、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5分钟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以上所有品种凡是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平台目录的,投标人必须投该平台产品。

  4、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现场直接作废标处理。 

  七、对参加投标供应商要求 

  1、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不许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2、不得提供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法促销活动。

  3、不得相互串通,排斥投标人,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 

  4、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5、招标方确认中标人在本招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宣布其中标无效。  

  注:以上若有变更将另行通知,参加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关注内蒙古妇幼保健院网站有关本次招标活动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出现的问题及责任由参加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内蒙古妇幼保健院

        2020年12月3日

版权所有(C)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蒙ICP备17001728号-1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恒通路22号
邮编:0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