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2025-05-21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共有2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员及拟引进单位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5521日至2025527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1-6357026(人力资源部)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2025521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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